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银行担保函
保函编号: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以下简称“贵局”):
根据2009年0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0号公布的《旅行社条例》以及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02月14日关于《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延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期限的通知》的规定,旅行社有限公司(经营许可号: ,以下简称“被担保人”)需依法缴纳符合上述规定金额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或提供银行担保。现我行为其做出如下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银行担保:
一、本保函为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保函,本保函项下我行承担的付款责任最高限额为(币种、金额、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下称“担保金额”)。
二、本保函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后无论保函原件是否退回均自动失效。
三、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行将在收到贵局提交的本保函原件、《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关于使用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费用的决定书》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书面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以上述担保金额为限向贵局的指定账号支付款项:
(一)被担保人因违反旅游合同的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须赔偿旅游者的损失而被担保人已无力履行的部分,由贵局出具书面的证明文件。
(二)被担保人因解散、破产造成旅游者预交的旅游费无法退回造成的损失部分,由贵局出具书面的证明文件。
(三)按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仲裁机构的裁决,被担保人须赔偿旅游者的损失的已生效裁判文书。
(四)上述所有文件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送达以下地址:****。
四、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局未经我行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消灭。
五、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向我行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六、本保函自我行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盖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本保函失效后,请将原件退回我方)
办保函联系人 王书月 158 1555 2225 深圳市信安工程担保有限公司